苏州:根据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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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包含十二方面共计55条措施,其中一方面单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明确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房地产长效机制工具箱,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让政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快推进房屋征收搬迁货币化安置,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同时,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建筑业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推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见效。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借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制定苏州市专项借款实施方案,全力以赴保交楼,切实维护购房者利益。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股权融资政策,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措施还提到,根据国家和省要求,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释放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促进房地产企业加快资金回笼。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前提下,经综合研判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预售时间节点提前30日。

在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方面提到,支持住房改善消费,开展苏州“云上房展”,线上线下联动促进住房消费。

此外,支持举办文旅消费活动,鼓励创新文旅消费促销模式和营销手段,支持举办音乐节、直播季、数字文化节、非遗体验季、电影首映和主创路演等各类文旅消费促进活动。评选一批苏州市文旅消费优秀活动,给予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补。鼓励支持各地发展夜间经济,对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建设运营主体,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全面推动水上旅游产品提档升级,鼓励企业融入餐饮、演出、游戏、互动等更多旅游沉浸式内容,打造集历史人文、休闲游乐于一体的水上旅游新体验。

同时,支持苏州文旅企业争取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文旅产业创新发展。鼓励苏州文化企业聚焦原创内容孵化和5G背景下新消费、新文娱方向,通过新兴数字化技术为苏州文化载体发展赋能。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鼓励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旅游民宿、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建立苏州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联盟,向外省市推介苏州职工(劳模)疗休养资源,助力旅游经济复苏。

措施还提到,办好第五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第十二届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开展苏州文旅消费季系列活动,激发文旅消费活力。做好国际旅游推广,组织本地文旅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会。制定推动旅游业国际化转型计划,加强与国际旅游组织、国际论坛组织的合作,利用好144小时上海浦东机场过境免签政策,推出适合的苏州旅游线路。

关键词: 贷款政策 根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