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冠医疗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向七家医美机构出租第三类医疗器械 被罚没46.15万


(资料图片)

(记者 顾凡)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10起医美违法犯罪案例曝光”显示,南京华冠医疗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被罚没46.15万元。

通报显示,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南京华冠医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尚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等四地的七家医美机构出租第三类医疗器械。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2022年10月,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南京华冠医疗有限公司作出罚没46.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南京华冠医疗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法定代表人刘超。公司目前已注销。

关键词: 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